【文/楊茲珺】買賣房屋是多數人一生金額最大筆的交易,儘管近年交易配套措施逐漸完善,但仍時不時傳出假買賣真詐欺的案件,導致買方「錢付出去,房子住不進來」!專家建議,保障交易安全最基本的手段是「履約保證」、再搭配「預告登記」,雖然要多花幾千元,但是可保障幾百萬、幾千萬元的購屋價金,在產權移轉後才入到賣方戶頭。
▲履約保證要先到銀行開立專屬戶頭,能保障產權過戶給買方後,賣方才收得到價款。自售屋風險高 履保專戶有保障
曾發生過一起詐騙案例,歹徒精細偽造房屋所有權狀,假裝急著用錢要變現,開價低於市價以吸引買方,但條件是必須立即支付一部分現金,最後假屋主捲走一筆錢後不見蹤影,讓買方心痛損失辛苦的積蓄,卻追討無門。治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地政士林筱涵建議,民眾可採取「履約保證專戶」方式辦理過戶,就可避免此一風險。
簡單來說,「履約保證」就是當雙方簽完買賣契約之後,找一個第三方公正人、開一個專門、獨立的銀行帳戶,保管買方陸續支付的買屋款項,公正第三方負責撥付中間產生的相關手續、稅捐、水電等費用。等到確認房屋過戶完成,再把專戶裡剩餘款項及利息全數撥款給賣方。好處是,若買賣任一方故意或過失行為,導致契約無法順利執行時(例如一方落跑、不動產被查封、惡意違約、一屋二賣),另一方不會因此發生損失。
買賣方均攤履保費用
這個動作形同買保險,當然是要額外支付一筆錢,通常都是買賣價金的萬分之六,並且由買賣雙方平分。也就是說成交價1000萬元的房子,大約需要支付6000元的履約保證金,買方只要支付3000元,林筱涵表示:「其實沒多少錢,最好不要省這筆。」看到坊間低於市價過多、又不按照正常程序交易的案子更要留心,有些詐騙手段會成功,就是看準貪小便宜的人性。
鴻毅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謝志明表示,在房市多頭的時候,有些屋主會「一屋二賣」,通常都發生在第一筆交易簽約後,又跳出第二個買方願意加價賣,此時若第一個買方有辦理「履約保證」、再委託地政士多辦理一個「預告登記」,在土地權狀上宣示房子已經賣出,就能多一分交易保障。
林筱涵也提醒,目前也推行「雙地政士制」,過去通常是買方找地政士來處理所有事宜,但也曾發生過屋主因此被聯手詐騙損失房屋權狀的事件,因此鼓勵賣方也可以委託自己信任的地政士,協同監督交易過程,能讓交易過程更安全。